【闲聊】为宇路的故事
前言
新建十几年的房屋,竟被定为棚户区而被拆迁,心痛的不仅是居民的房产,还有这背后的故事。
2019年9月19日下午,为了景德镇市为宇路片区被列为棚户区改造的征收决定案件,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景德镇市中院第五法庭召集双方询问谈话。谈完话后我在景德镇中级法院门口碰到一位原景德镇陶瓷系统的中层干部,便谈起了当年的为宇路建设,他们还很留恋并肯定当时的市长、书记。正是有了这条马路的开发建设,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时陶瓷系统的经济困境。
上个世纪90年代,由于80年代末那场政治风波 ,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国家对中国实行了经济制裁,而以外贸为主要导向的景德镇陶瓷行业的国际市场灭顶之灾,绝大多数外贸订单被撕毁,企业立刻陷入困境并波及到上下游企业。记得当时的市长殷国光担任市委书记(后来任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市长由外地调来了也就是现在的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同志担任。因此,陶瓷系统的改制、解困脱贫工作是当地党委、政府的头等大事。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到企业蹲点挂点,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还从市委市政府求调了几位年轻干部到企业任职厂长。例如,舒晓琴同志在任景德镇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带着工作组蹲点东风瓷厂,时任景德镇中级法院前院长陈长生同志担任了市匣钵厂,时任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余振太同志担任艺术瓷厂厂长。
而我十分侥幸,因为在那场政治风波到来之前的1988年考取了律师资格后做出了我人生的一次最重要的选择,从当时经济效益排在景德镇市前列的瓷用化工厂的科长任上调入市司法局到市法律顾问处(刚改名第一律师事务所)当了一名专职律师,不久后就被聘请为景德镇市人民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由于我有1975年从江西省第三监狱调入景德镇市景兴瓷厂,1981年调入瓷用化工厂直至1989年当律师的十四年陶瓷系统从工人到干部的工作经历,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对陶瓷行业的改革以及处理企业相关纠纷时建言献策有着不讲外行话的优势。
记得上世纪90年代的陶瓷企业的工人们因为发不出工资而堵马路,堵市委市政府的大门的事情经常发生。我作为市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多次陪着市委市政府领导去接待,与工人们做解释工作。其中,印象最深的是景兴瓷厂的工人们堵政府大门的那次,看到当年的一部分老同事得不到生活费,报不了医药费的困难,而时任企业领导也多是我的老同事心急如焚但毫无办法的困境,我深表同情。当把堵马路的工人们引导进了当时的市政府礼堂之后,时任的市政府领导许爱民同志向市委汇报后,拍板决定从财政上调集一部分资金解决景兴瓷厂眼前的困难。当我回到市政府礼堂代表市政府把这个意见告诉了我那些老同事之后,工人们表示同意并即刻散去了。
正是在国企这种特别困难的背景下,景德镇市委市政府决定积极推动困难企业利用位于市区中心的闲置厂房来搞房地产开发,所得利润补贴企业改制之需要,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这一次开庭涉及的为民市场与宇宙瓷厂的改制情况,我也是很熟悉的。
宇宙瓷厂是生产新彩(贴花)瓷器的出口型企业,我们家有多位亲戚在这个厂工作。宇宙瓷厂由于严控质量管理,所生产的“美卡沙”茶餐具和“十二金钗”彩盘在国内外享有声誉。这个成绩和时任厂长刘汉文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而刘汉文正是上世纪九十代我在景德镇的楼上邻居。
为民瓷厂的改制我则更加熟悉。记得1975年8月,我所在的江西省第三监狱武装连在向部队移交监狱警卫任务后交枪解散,战友们有两个去向:第一,是留在第三监狱当管教干部。第二,分配到景德镇市陶瓷行业的五家企业当工人。绝大多数战友都选择了第2条道路,原因一是我们都出生在景德镇,家都在景德镇市区,想回家;二是从经济上考虑,那时候的干部与工人无论是政治上还是经济上相差不大,而且陶瓷企业的工人比当干部工资还高。我们根据工龄都可以套陶瓷企业的二级工,月工资38.87元,而当干部月工资只有36元,多 2.87元,4斤猪肉啊!
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指定了5家企业接受我们,分别是景德镇市为民、红星、建国、景兴瓷厂和市匣钵厂。当时的为民瓷厂是全国陶瓷企业当中装备新、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之一,而且当时有一个口号叫“工业学大庆,陶瓷行业学为民”。所以战友们的第一选择是为民瓷厂。那时候也要讲点关系,才能被分配去为民瓷厂。我关系不太硬,所以去了景兴瓷厂而且当了最苦最累的一年装坯工人,但战友们的情谊在,平时还经常能够聚会。我当律师后,这个厂的厂长先是我在景兴瓷厂的老同事欧阳寿阳,后来的厂长、副厂长分别是我的老战友黄庭辉、胡作英,所以与为民瓷厂接触较多。为宇路的开发建设是当时政府的一项重要工程,我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多次去看过,关心过。
下图集为现被定为棚户区的住宅,可向右滑看更多。
正因为如此,我在法庭上讲了这条路的来历。这条马路怎么来的,为什么叫为宇路?来源是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当时的市委市政府为帮助企业解困脱贫,走出一条新路而调整规划把为民与宇宙两个瓷厂之间的围墙打掉,拆除相应的厂房修了这么一条路打通了珠山东一路和东二路的交通,路两边则陆续进行房地产开发,政府给予税费减免,主要所得利益利润用于解决下岗职工的生活困难。为此这条路就取名为宇路。为宇路片区即路两侧共60几幢楼房,全是新房。其中一侧二十几幢房子由于前几年城市管道气建设的公共利益需要而已经征收拆除。留下的一侧47幢楼房建成才十多年时间居然成了棚户区,这还讲不讲历史和实事求是?当年为这个为宇路的建设开发做出贡献的老领导们怎么想?
在上次的开庭中,我看到了政府的规划,在整个拆迁范围内要建大面积平方的商品房。于是,我提建议在这个地方如果是一定要拆,那么也请在这个地段给被征收人们以产权调换,这也是法律给予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十分遗憾,政府对为宇路的被拆迁户的回迁问题至今没有同意,而是决心把他们迁到郊外的安置房去。
看着景德镇市中级法院那巍峨的大楼有一点点担心:如果按照景德镇市现在的拆迁进度与理论,法院这座大楼再有10年不到的时间,也会被定为棚户区而予以拆迁的。再想想北京的三里河那一带的部委大院都是上个世纪50年代建设的,应该是棚户区无疑了。
棚户区改造文章
王才亮
一个追求公平正义的非著名律师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曾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副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才行法道 良举公正